天涯招考网 >范文 > 考核办法 > 驻村工作量化考核办法【5篇】

驻村工作量化考核办法【5篇】

更新时间:2022-09-08 来源:考核办法

【www.wzktys.com--考核办法】

驻村群众工作队驻村帮扶,是践行群众路线的具体举措,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对机关干部也是经风雨、受历练、长才干的难得机会。通过一年的驻村实践,感触很深,对进一步提高驻村工作实效进行了一些总结和探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驻村工作量化考核办法【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驻村工作量化考核办法1

  为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管理和成效考核,切实发挥驻村干部脱贫攻坚生力军作用,按照《省驻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强化驻村干部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发挥骨干和先锋模范作用,着力解决脱贫攻坚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坚决打赢我市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驻村干部管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帮助派驻村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推动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提升为民办事服务能力、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真正打造一支“不走的工作队”。

  三、工作任务

  (一)选派

  1.驻村干部主要从市直机关干部中选派,每个行政村驻村干部不少于3名,驻村工作队长由第一书记担任。除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外,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多个部门单位共同包保的,协商选派驻村干部,其中多级部门单位包保的,从层级最高的部门单位选派第一书记;同级多个部门共同包保的,明确牵头单位,由其选派第一书记。

  3.驻村干部坚持因村因需精准选派,派出部门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会议,按照标准条件进行严格把关,研究确定驻村干部人员,报请市委组织部进行审核,通过后履行任免手续。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派出部门单位

  (二)管理

  1.驻村干部管理由市委组织部主管、市扶贫办协管。乡镇街党(工)委和派驻部门单位共同担负直接管理和日常管理责任。

  2.驻村干部必须全脱钩常驻村,不得轮流驻村或阶段性驻村,党员驻村干部的组织关系转接到派驻村,不占村“两委”班子职数,不参加换届选举。

  3.每年驻村工作不少于200天,外出开会、培训、协调资金项目等公务活动纳入驻村工作时间。除法定节日外,每天(包括周六周日)都要有驻村干部驻村工作。

  4.市委组织部、乡镇街党(工)委对驻村干部考勤负主要责任。乡镇街党(工)委负责驻村干部的考勤登记,每月统计出勤情况,由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查,并作为驻村干部报销生活补助凭证。乡镇街、派出部门单位和市委组织部不定期对驻村干部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约谈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驻村干部因个人原因离村必须向市委组织部、乡镇街党(工)委和派出部门单位请假,并办理请假手续。因紧急情况需请假的,可委托其他驻村干部代办请假手续,也可先口头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连续请假10天以下,由乡镇街党(工)委书记、派出部门单位一把手签批,再报市委组织部签批;由连续请假超过10天的,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连续请假超过20天的,报省委组织部备案,连续请假超过30天的,由派出部门单位视情况研究调换。

  6.驻村干部每年对每户贫困户至少走访4次,对贫困户情况做到“五清”(家庭情况清、致贫原因清、收入情况清、脱贫方向清、困难问题清),记好驻村工作日志。

  7.驻村工作队每季度向乡镇街党(工)委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向市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和派出部门单位书面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8.驻村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制度规定,严禁挪用帮扶资金,严禁在派驻村报销个人费用,严禁饮酒赌博,严禁公款吃喝,严禁接受礼金礼品。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扶贫办、乡镇街党(工)委、派出部门单位

  (三)考核

  1.驻村干部考核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由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乡镇街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年底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2.严格履行考核程序,通过述职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踏查,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确定考核等次。

  3.考核结果作为驻村干部评先选优、表彰奖励、提拔使用和调换召回、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

  4.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且符合任用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提拔使用;对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推荐职称评审;对特别优秀并有志于农村工作的驻村干部,可进入乡镇领导班子。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乡镇街党(工)委

  (四)调换和召回

  1.对存在以下情形的驻村干部应当进行调换: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驻村工作的;家庭负担较重的;工作单位变动、职务变化不再适合驻村工作的;派出部门单位根据帮扶工作需要提出调换的;其他原因需要调换的。

  2.对存在以下情形的驻村干部应当进行召回:考核被评为“较差”等次的;考核被评为“一般”等次且能力素质不适应、工作成效不明显、多数群众不满意的;不遵守工作纪律,擅自脱岗、不服从管理的;违反廉洁自律纪律,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挪用、挤占、冒领扶贫资金,在工作和生活方面有不良行为的;其他原因需要召回的。

  3.需要作出调换和召回的驻村干部,由派出部门单位征得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调换或召回决定,同步确定替换人选。以正式书面请示,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履行任免手续。被召回的驻村干部,自召回之日起两年内不予提拔重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派出部门单位

  (五)问责

  1.对乡镇街党(工)委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驻村干部管理职责,有下列情况的之一的予以问责:

  一是管理工作严重缺失,对驻村干部在岗和履职情况监督检查不力,导致驻村干部不在岗、不住村、不脱钩的;

  二是对驻村干部管理约束不严,出现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情况,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是对驻村干部教育培训、协调服务、支持指导不到位,严重影响开展帮扶工作的;

  四是对驻村干部不履行职责等问题知情不报、故意隐瞒,在考勤、考核等方面弄虚作假的;

  五是对驻村干部安排大量与扶贫无关事务性工作,导致驻村干部无法集中精力驻村帮扶的;

  六是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2.对派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驻村干部选派管理职责,有下列情况的之一的予以问责:

  一是对选派人选不研究、把关不严,驻村干部不胜任驻村工作,驻村干部被召回的;

  二是安排驻村干部从事与扶贫无关的其他工作,导致驻村干部不脱钩、影响帮扶工作正常开展的;

  三是对驻村干部一派了之、不管不问,教育监督管理缺位的;

  四是长期不到包保村调研指导工作,对驻村干部支持保障不力的;

  五是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3.对失职失责的乡镇街党(工)委和派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情节较轻的约谈主要领导,督促整改;情节较重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1.强化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驻村干部管理摆上重要日程,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形成驻村干部监管合力。

  2.强化支持保障。各派出部门单位、乡村党组织要从政策、人力、物力、财力上支持驻村干部开展工作,落实保障各项待遇,加强思想沟通交流,为驻村干部驻村工作创造便利条件,全力解决驻村干部后顾之忧。

  3.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发现驻村干部先进典型,广泛宣传优秀驻村干部事迹,加强舆论引导,强化正向激励,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驻村工作量化考核办法2

  驻村干部是乡党委、政府联系村级基层组织和群众的重要纽带。为加强驻村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驻村工作,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局面,推进全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办法。

  工作职责

  第一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会议、文件、指示精神;

   宣传乡党委政府决策、工作思路措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引导农民转变观念,定期向所驻村党员干部群众传授农用技术、致富信息等方面的知识。

  第二条帮助所驻村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制订年度和阶段工作计划安排,协调解决困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帮助所驻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扶持各类种养殖业带头人创业致富,帮助困难群众提高收入。

  第三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

   深入走访农户,全面了解掌握、定期分析研究农民生产生活状况和农村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乡党委、政府反映村情民意、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四条帮助及组织、参加召开村级各类会议,监督各项民主制度的落实;

   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协调村支两委关系;

   协助所驻村党组织做好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

   扎实开展村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

   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保证村务公开制度规范落实和开支的合理;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

   负责对所驻村所有上报的资料、表册和各类手续等进行把关并审签后方可上报。

  第五条 依据所驻村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年度计划,同时对照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及时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文字资料,做到资料完备,条目清晰。

  第六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所驻村的信访稳定。协助所驻村抓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排摸社会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形成台账,建立文明和谐的干群关系,为促进乡域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发挥保驾护航的作用。

  第七条 与所驻村支两委班子搞好团结,正确定位,摆正位置,做到协助配合有力,监督指导有方。

  第八条 除配合和协助村两委会班子做好所驻村工作外,必须坚决服从和服务于乡党委、政府的其它工作安排。

  纪律规定

  第九条 驻村干部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实际工作日的1/3。做到“四必到”:召开村党员大会、村班子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时必到;

   党务、村务公开时必到;

   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必到;

   村里发生急事、难事、突发性事件必到。

  驻村干部实行签到制,由所驻村支两委监督。

  第十条 驻村时应当填好《工作日志》或《民情日志》等并作好相关工作笔记,《工作日志》要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驻村干部应在每月底将驻村时的工作笔记或相关证明驻村的材料交党政办公室备查。

  第十一条 按时参加每周一次的乡驻村工作例会,如实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剖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思路和切实可行的措施。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的需履行请假手续。

  驻村干部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请销假制度。除按照机关管理制度履行请销假制度外,同时将请假情况通报所驻村。

  第十二条 驻村干部下村工作时,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禁止在所驻村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

   禁止用公款或村集体资金吃请;

   禁止参与赌博、酗酒等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各项活动;

   禁止吃拿卡要。

  监督制度

  第十三条 驻村工作公开制度。在所驻村以村务公开的方式全面公开驻村干部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服务范围、联系方式等。

  第十四条 村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将驻村时了解到的重要情况、存在的问题向联系该村的领导或主要领导反馈,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第十五条 驻村工作督查制度。乡纪委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对驻村干部下村时间、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抽查结果和驻村干部每月的驻村情况在乡公示栏进行公示。

  奖惩措施

  第十六条 工作实行目标责任考核。驻村干部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一是驻村干部自评,占总分10%。二是驻村干部向村党员、村民代表做述职报告,由村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根据其工作实绩评分,占总分20%。三是所驻村年度工作业绩作为驻村干部工作业绩分,占总分的50%。四是领导小组综合评价分,占总分20%。四项分数总分即为驻村干部的综合考核分。

  综合考核分不足60分的,直接取消次年参加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资格。

  第十七条 驻村干部的年度考核直接与所驻村的工作业绩挂钩,经年底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驻村干部,每月给予150元的生活补贴,并在评优评先中优先。

  每年评出3名优秀驻村干部,淘汰1~2名驻村干部。

  对在入村检查或抽查中,发现一次无故不到岗者,按照50元/次扣发驻村补助费;

   驻村干部每月每差一天驻村时间,按照50元/次扣发驻村补助费。

  村支两委在驻村干部的出勤、业绩等考核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厉查处。

  第十八条 加强驻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对不及时下村、驻村工作不负责任,尤其是对所驻村情况不明,漏报、误报、瞒报社会不稳定性因素或重要社情民意的,给予通报批评;

   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因方法不妥或措施不当引发新的矛盾或违反有关纪律,导致群众意见较大、工作无法开展的,取消驻村资格,并视其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驻村干部在驻村期间因身体或其它原因,不能再担任驻村工作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报驻村干部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另行安排。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驻村工作量化考核办法3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十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促进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全面落实,确保按期完成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根据省市《关于建立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评机制的通知》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帮扶县领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组、脱贫攻坚联合党总支。

  二、考核时间

  从2015年起,每年12月上旬开展干部驻村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根据考核内容,分类制定考评细则,详见附件1—6。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年终,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扶贫移民局等单位组成考核组,对“五个一”落实情况和干部驻村工作开展情况,采取自我鉴定、实地考评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价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并将涉及干部个人的考核评分反馈干部派出单位。

  (一)自我鉴定。由考核对象根据履职情况、工作实绩等进行自我总结和评价,认真填写《考核登记表》和《自查打分表》,与相关佐证资料一并报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实地考评。查,即查阅工作台账、工作日志、会议记录、民情日记、相关表册和自查报告等资料;看,即实地查看贫困村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培育富民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即由考核组主持召开乡(镇)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和工作队成员参加的考评会议,县级联系部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组长、联合总支书记代表分别进行述职;评,即考核组结合查、看、听的情况和分类考评细则对考核对象作出综合评价。

  (三)综合评定。考核采取日常工作和年终实地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结合考核对象自查自评、日常工作情况和年终实地考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结果运用

  (一)县级领导干部要把对口联系帮扶乡镇、贫困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发挥优势,立足实际,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其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述职,贫困村不脱贫,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帮扶不脱钩。

  (二)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乡镇的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年度考评结果纳入县委年度目标绩效考评的内容,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中央、省、市驻兴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评结果,由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三)第一书记考核等次不占县年度考核指标,考核结果由县委组织部反馈选派单位,由选派单位登记完善《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记入贫困村第一书记人事档案,作为对第一书记进行表彰、奖励、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的,撤销贫困村第一书记职务,由原单位重新选派。

  (四)驻村帮扶工作组所驻村没有完成年度减贫计划及工作成效差的,该工作组及所有成员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工作组成员如违反群众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评定为“不称职”,该工作组不能评为“先进”。

  (五)联合党总支年度考评结果存入联合党总支成员个人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出色、业绩突出的联合党总支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联合党总支除通报批评外,将对联合党总支成员进行诫勉谈话。

驻村工作量化考核办法4

为开展盛乐园区脱贫攻坚工作,促进“驻村工作队”更好的发挥作用,园区特制定“驻村工作队”考核办法。

一、 工作职责

强班子、促提升。“驻村工作队 ”驻居工作的首要职责是团结村级班子成员,着力提升党支部书记素质,使“两委”班子加强团结,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积极提升陈地建设,健全完善村级各项制度,规范议事程序,做到重大事项一事一议,确保民主决策,公开公正。

1.1 提思路、促发展。“驻村工作队”到基层需要发挥好自身学历高、知识面广、协调能力强等优势,摸清影响村级发展困难、问题和症结,帮助理清路子、想出法子,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增加集体经营性收入。

1.2 聚民心、保稳定。要当好“连心锁”,承担起服务基层,联系群众职责,主动融入群众,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深入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增进与群众的感情。要带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服务意识,拓展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法,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胡问题,及时排查化解矛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二、 工作制度

2.1 建立考勤制度。

(1)“驻村工作队”每周一早9:00之前签到考勤,一天实行两次考勤(上午、下午)要严格遵守派驻工作纪律,吃住在村;每月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3月工作日;凡工作日期间因事、因病确须请假的,需履行请假手续。

(2)自觉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本园区工作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勤。

(3)工作时间由园区纪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凡提查不在岗,视为迟到、旷勤或早退。

2.2 建立工作日志制度。

驻村工作队要广泛联系走访群众,调查研究,及时记录《工作日志》,做到一天一记,一事一记,重大、紧急事项随时记录、每月月底续向园区农业产业发展局上报一次本月工作日志。驻村工作队要在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归纳,稳定、问题、民生台帐,仔细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可行性建议和对策,要主动向派驻单位提出发展思路和可行性建议,撰写一篇现状调研报告。

2.3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驻村工作队”必须服从管理,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严于律己,树立良好形象,积极创先争优,遇有重大问题,“驻村工作队”要及时向园区党委汇报。

三、驻村帮扶工作考核 

3.1月度、年度考核。驻村帮扶工作队实行每月,一年一总考核。园区对驻村干部履职情况、驻村时间、帮扶效果等方面进行每月测评,年终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3.2群众测评。每年定期开展群众测评,由园区干部、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老党员、村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工作队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按照驻村帮扶考核办法的要求,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3.3结果运用。驻村干部单独考核,其评奖评先不占派出单位指标,驻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出色、业绩突出的驻村干部,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提拔使用。对驻村帮扶工作队的考核结果达不到“良好”或“优秀”的,原则上队长和队员在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驻村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驻村工作队队长和“不称职”的驻村干部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贫困村、贫困户未能如期实现脱贫的驻村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不能撤队,继续留驻该村进行帮扶,直至脱贫。

驻村工作量化考核办法5

为开展三蛟镇群山村扶贫攻坚工作,促进“驻村工作组”更好的发挥作用,我站特制定“驻村工作组”考核办法。

一、 工作职责

强班子、促提升。“驻村工作组 ”驻居工作的首要职责是团结村级班子成员,着力提升党支部书记素质,使“两委”班子加强团结,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积极提升陈地建设,健全完善村级各项制度,规范议事程序,做到重大事项一事一议,确保民主决策,公开公正。

1.1 提思路、促发展。“驻村工作组”到基层需要发挥好自身学历高、知识面广、协调能力强等优势,摸清影响村级发展胡困难、问题和症结,帮助理清路子、想出法子,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增加集体经营性收入。

1.2 聚民心、保稳定。要当好“连心锁”,承担起服务基层,联系群众胡职责,主动融入群众,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深入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增进与群众的感情。要带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服务意识,拓展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法,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胡问题,及时排查化解矛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二、 工作制度

2.1 建立考勤制度。

(1)“驻村工作组”每周一早9:00之前在办公室二楼签到考勤,一天实行两次考勤(上午、下午)要严格遵守派驻工作纪律,吃住在村;每月在贫困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3月工作日;凡工作日期间因事、因病确须请假的,要镇党委书记提出书面请假,请假期满返回后,要于当天销假。

(2)自觉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本镇工作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勤。

(3)工作时间由镇纪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凡提查不在岗,视为迟到、旷勤或早退。

(4)有病、有事要事先写请假条,确有急事或遇特殊情况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先通过电话说明情况,事后履行补假手续。无请假条或未经本镇领导签字批准者,一律按旷勤处理。

2.2 建立工作日志制度。

“驻村工作组”要广泛联系走访群众,调查研究,及时记录《工作日志》,做到一天一记,一事一记,重大、紧急事项随时记录、镇党委每月台票(最后一个星期一)调阅一次工作日志。驻村工作组要在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归纳,稳定、问题、民生台帐,仔细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可行性建议和对策,要主动向派驻单位提出发展思路和可行性建议,撰写一篇现状调研报告。

2.3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驻村工作组”必须服从管理,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严于律己,树立良好形象,积极创先争优,遇有重大问题,“驻村工作组”要及时向镇党委汇报。

驻村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相关文章:

工作作风方面存在不足工作总结中的不足与改进该怎么写?

工厂保洁员工作职责

银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参考

百万警进千万家年度工作总结

纪委监委新形势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

水费收取管理办法

深化“四责协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四责协同工作汇报

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汇报

2022年乡村振兴的工作思路和计划

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本文来源:https://www.wzktys.com/fanwen/178675/

为您推荐

京ICP备18066668号

CopyRight 1996-2018 https://www.wzkty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天涯招考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