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来源:规划方案
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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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工作方案有利于减少工作中的失误:通过计划过程,可以预计未来可能的变化,从而制定适应变化的最佳方案,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天涯招考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学校工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学校工会在学校党政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开展了行之有效的工作,为凝聚人心、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实现学校的中心目标尽职尽责。学校升格大专后的2014年5月举行了第二次换届,至今已有五年整。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26条规定“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3-5年,任期届满应该如期召开会议进行换届选举”,校工会委员会和基层工会委员会任期届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福建省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办法》,拟制定该选举工作方案和选举办法。
本次换届选举校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基层工会委员会和校教代会、工代会(以下简称“双代会”)代表,选举采用无记名民主投票方式产生。
一、委员会候选人与双代会代表资格及条件
(一)工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候选人应为学校在职在岗工会会员,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热爱工会工作,受到职工的信赖。候选人中应有适当比例的劳模(或先进工作者)、一线教职工和女职工代表。
(二)双代会代表资格: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学校在职教职工,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有当选教职工代表的资格。
(三)双代会代表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和民主管理知识,积极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作风正派,处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能够代表教职工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工会委员会机构设置
(一)基层工会委员会
1.基层工会委员会以各二级学院和机关(工会小组)为单位,各二级工会委员会拟设主席1名,宣传委员1名,生活委员1名,文体委员1名。
2.二级工会主席由各机关工会、学院(部)组织召开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二级工会委员由新任二级工会主席召开会议选举产生。
3.经校党委同意,本次换届工作由各二级党总支书记负责,在2019年12月11日前完成选举换届工作,并将选举结果名单报送校工会。
(二)校工会委员会
在二级工会主席的基础上,民主选举校工会委员。拟设委员8名,其中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福利委员1名,文体委员1名,体育委员1名,女工委员1名,青年委员1名,劳动调解和法律援助委员1名。
(三)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拟设主任1名,委员2名,其中要有1名财务人员。
(四)女职工委员会
拟设主任1名,委员3名。
(五)校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在二级工会委员会的基础上进行差额选举产生,选举应设候选人。
三、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
本届换届选举双代会代表总数161人,占教职员工比例35%。教代会的代表以各二级学院和机关(工会小组)为单位,由教职工选举产生。教代会的代表的构成应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性。代表中应有教师、科研人员、领导干部、职工和群团组织代表,其中一线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学校党政工团主要领导一般应是教代会代表的人选,选举时将他们的名额分到有关选举单位参加选举。代表须获该选区半数以上的同意票才能当选。
(一)各代表团名额分配情况
1.第一代表团(机关一工会):13名,其中副科以上领导干部10名,行政管理人员2名,非在编人员1名。
2.第二代表团(机关二工会):14名,其中副科以上领导干部7名,行政管理人员6名,非在编人员1名。
3.第三代表团(机关三工会):13名,其中副科以上领导干部6名,行政管理人员5名,非在编人员2名。
4.第四代表团(学前教育学院):30名,其中教师24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4名(含建议人选1名),非在编人员2名。
5.第五代表团(初等教育学院):9名,其中教师6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2人(含建议人选1名),非在编人员1名。
6.第六代表团(艺术学院):15名,其中教师11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3名(含建议人选1名),非在编人员1名。
7.第七代表团(外语旅游学院):11名,其中教师9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2名(含建议人选1名)。
8.第八代表团(公共教学部、思政部):9名,其中教师7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2人(含建议人选1名)。
9.第九代表团(永春校区工会):30名,其中教师25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4人(含建议人选1名),非在编人员1名。
10.由于附属东海湾实幼在职在岗会员人数已超过25人,拟增设第十代表团。
第十代表团(附属东海湾实幼):17名,其中教师16名,非在编人员1名。
(二)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在选举出各代表团代表的基础上,民主推选出团长、副团长各1名。
一、任职条件
(一)工会主席任职条件
1、本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会会员,身体健康;
2、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宏观决策能力,熟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规律;
4、热心工会工作,甘于奉献,关心群众疾苦,善于倾听群众意见,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5、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以身作则;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工会委员任职条件
1、本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会会员,身体健康;
2、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有一定的参政、议事能力,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4、热心工会工作,作风正派,公正公道,甘于奉献,为教职工办实事;
5、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经审员任职条件
1、熟悉工会财务和工会审计业务;
2、熟悉党和国家的财政政策及相关规定;
3、其他条件与工会委员相同。
二、委员名额
会员在五十人以上至一百人以下,设委员五名(其中主席一名,委员四名)。
三、正式选举
1、换届选举必须召开全体会员大会进行。参加选举的会员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2/3,选举大会方为有效。
2、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获得超过会员总人数的半数以上选票方能当选。工会主席采用直选方式选举产生,委员采用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经审员采用等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
3、女职工委员会由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协商产生。
一、工会换届选举工作应在得到上级工会组织和同级党组织的同意后方能进行。
二、工会换届选举工作应在学校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进行。
三、上届工会负责起草工会工作报告和工会经费审查的报告。
四、筹备工作程序:
1、向上一级工会写出书面请示报告,批准后开始准备。
2、向会员做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工作。
3、建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和工会主席任正副组长。并将名单予以公示。
4、建立换届选举工作筹备小组,由上一届工会工会主席担任召集人,原工会委员担任组员,负责处理筹备阶段的工作。
5、由上届工会根据代表性、广泛性的要求,将代表名额分配到各年级组和部门,由会员民主推荐产生本组代表,各年级分管领导对本年级组代表产生过程负责。
6、代表名单由党支部审查后,正式张榜公布。
7、在基层各工会小组推荐工会委员会和经审工作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的基础上,由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酝酿产生正式的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经费审查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8、两个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听取部分会员意见。
9、拟定大会《表决办法》、《选举办法》,提出大会监票人名单,准备大会通过。
10、召开代表大会,进行第五届工会委员会和经审委员会的选举。
五、时间安排
1、2月1日~2月15日
在校党支部领导下拟定学校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向上级工会请示
向会员做换届选举宣传
2、2月16日~2月31日
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换届选举工作筹备小组
上一届两委对三年工作做好总结
3、1月1日~1月8日
各年级组、各部门推荐选举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
各年级组、各部门推荐工会委员会、经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查。
4、1月9日~1月16日
召开第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两委名单;
召开两委会议,产生新一届工会主席和经审主任;
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