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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企业奖惩制度范文(精选4篇)

更新时间:2023-01-09 来源:资料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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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奖励制度与惩戒制度的合称。奖励制度,指根据公务员的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对其进行物质或精神上的鼓励,以调动其工作潜能和工作积极性的制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运输企业奖惩制度范文(精选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 运输企业奖惩制度

运输质量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和根本途径,它突出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强调运输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以及安全与质量的高度统一性。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使我矿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和维护职工生命和根本利益,根据晋煤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了运输质量检查、奖惩制度。

一、成立运输质量检查验收领导组

组长:车xx

副组长:

成员:

二、日常检查

1、各专业组(电气、车辆、轨道、车场)要对所辖范围做好日常检查工作。

2、电气组每天要对机电设备的完好性能进行检查,并对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3、车辆组要对机车及各种车辆完好性能进行检查,并保证车辆的维护与检修按制度执行。车辆组还要检查车辆的安全运行。

4、轨道组每天要对轨道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保证车辆安全运行。

5、车场组主要是检查车辆调度信号发送人员以及扳道岔人员工作情况,保证车辆安全运行。

6、专业组负责人对各组进行工作检查,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问题,确保运输安全。

7、检查组要对运输设施及车辆运行进行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8、运输安全领导组对运输设施及车辆运行不定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组织讨论研究解决。

三、运输安全奖惩

1、各专业组所辖设备完好率不达90%,或者有电气设备失爆的,扣除其专业组人员当月安全奖10%。

2、车辆运行调度不及时,或者信号扳道工不认真工作,影响运输半小时以下的,扣除其专业组人员当月安全奖10%。

3、由于工作失误,造成设备或运输一般性事故的,扣除其责任专业组人员当月安全奖10%。扣除专业组负责人当月安全奖20%。

4、专业组负责人对设备未能及时做出处理意见,造成事故时,扣除其当月安全奖20%。

5、检查组人员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出现运输事故,扣除其当月安全奖10%。

6、领导组对设备隐患未能及时做出处理意见,造成事故时,扣除其当月安全奖20%。

运输质量检查奖惩制度

晋圣鸿升煤业生产部

第二篇: 运输企业奖惩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激励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增强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员遵纪守法,安全生产的意识,提高营运服务质量,以优质的服务和高效的管理树立企业形象,充分发挥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公司总经理制,齐抓共管,各部门协同合作,各司其职。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及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措施,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各自承担分管工作中的安全责任。

第二节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的考核

第三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优质服务考核一票否决制,凡发生一人以上死亡的交通安全事故,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服务质量投诉(成立)相关责任人,取消其全年安全优质服务奖和当年各项评优、评先资格。

第四条公司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年先进的评比表彰资格:

(一)年度安全生产、服务质量指标超过目标计划的。

(二)安全生产、服务质量受到上级或行业管理部门严重告诫或两次一般告诫的。

(三)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管理存在其它严重隐患的。

第五条驾驶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年评选资格

(一)违章投诉成立的。

(二)负同等责任以上交通事故的。

(三)违反行业及公司管理制度的。

(四)没有按时交纳各项应交的费用。

(五)没有按时检查车辆技术状况的。

(六)没有按时参加行业及公司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

(七)没有按时参加行业及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会议。

(八)没有按时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并将“三单一证”交回公司存档。

(九)没有按时按国家相关标准对车辆进行审验、检测和各级维护保养。

第三节奖励

第六条公司定期通过一定的形式对获得公司安全生产优胜或先进的部门和个人给以表彰和奖励,各部门可分季度、半年、全年评比和表彰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优胜或先进的个人。

第七条设立一定的安全奖励基金,用于安全生产先进、优质服务先进和防止事故有功人员的表彰、奖励。对于被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及新闻媒体公开表彰和表扬的,给予特别奖励。奖励以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的形式,分为:通报表扬、发给奖状(奖牌、荣誉证书)、标志上车、奖金等。

第八条管理人员符合奖励的考核标准: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有计划和措施,有布置和组织,有落实和检查,有总结和评比,能有效地开展预防工作,安全生产取得优异成绩。

2、搞好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和重点培训工作,安全宣传有声、有色。利用简报、专栏、标语、影视、演讲、图片等形式教育职工。安全学习不走过场,内容丰富,效果显著。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配足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安全生产经费配备落实,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要完善,基础资料要齐全、清晰。统计报表及时、真实。管理图表要规范、科立起已实施了50物流公司30年提供国际海运/空运输,报关报检代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学、有创意。

4、在安全生产方面,积极提出科学合理化建议,并能见成效。敢于纠正和制止违章操作行为,主动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努力挽救重大损失,见义勇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5、管理人员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能够管理和关心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工作中无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现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所创新,成绩显著。

6、严格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职工上岗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人数面达100%以上,抓好源头管理及环境工作,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7、提高运输服务质量,满足用户需要,认真执行GPS的管理规定,作好车辆静动态管理,日报表填写准确无误,认真执行国家关于禁运物品的规定,普通车辆严禁运输易然、易爆、易腐蚀物品。

8、全年无火灾、无职工工伤死亡或职工住院7天以上的工伤事故,无特大行车事故,群死群伤事故,行车安全四项指标低于计划控制数,保险赔付额控制在计划内。

第九条驾驶员符合奖励的考核标准

1、驾驶员遵章守纪,爱护车辆,服从调度,礼貌行车,严格执行公司的各类管理规定,全年无大小行车责任事故,服务态度好。

2、驾驶员无交通事故(同等和同等责任以上)、无电子眼违章、无服务质量投诉(投诉成立)、安全学习、培训考试。(无缺席、迟到、早退)、规范营运。

3、公司驾驶员无违反“四无四按时”时,设立每月每人200元安全、优质服务奖。(“三无四按时”解释:三无:无违章投诉记录、无负同等责任以上交通事故、无违反行业及公司管理制度。四按时:按时交纳各项应交的费用、按时参加行业及公司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按时参加行业及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会议、按时按国家相关标准对车辆进行审验、检测和各级维护保养)。

4、对于表现突出的驾驶员,将其事迹上报政府部门,公司将推荐参加省市各级的评选活动,如“安全优质服务明星级驾驶员”活动。

第四节处罚

对于安全工作差、管理不善而引发各种事故、违章作业的部门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1、全年四项安全指标全部超控,取消责任部门评比优胜或先进集体资格,并处罚200元——500元。

2、全年四项安全指标中超控一项,取消责任部门评比先进集体资格,并对公司责任部门处100元——300元。

3、发生重大工伤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特大交通事故,年终对责任部门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其处罚500元——1000元。

4、对于安全管理不落实、事故不断、经济损失严重的部门,要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处罚300元——100元,并给予通报批评。

5、不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责任人,致使相同事故重复发生的,处罚有关部门300元——500元。

6、不按公司《安全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执行的部门,一经检查,有违反现象的,处罚该部门300——500元。

7、公司安全科无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或安全宣传活动无计划、无方案、无总结的,给予100——300元的处罚。

8、安全生产责任人在特大事故中被认定负有领导责任或管理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外,按照本办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安全生产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致使发生特大事故的,根据责任大小对负有领导责任人的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1)在职责范围内,忽视安全生产领导或管理。

(2)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失察的。

(3)对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不力的。

(4)其它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行为的。

(5)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安全生产目标、措施不落实的。

(6)对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不及时研究和处理的。

(7)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纠正或纠正不力和不落实措施的。

(8)事故发生后,赶赴现场组织抢救、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善后工作不力,致使本来可以避免或减轻的损失未能避免和减轻的。

(9)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职责行为的。

(10)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排除,甚至放纵违章生产的。

(11)对安全生产中重大问题拒不进行整改或敷衍塞责的。

(12)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行指挥生产的。

(13)不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的。

(14)事故发生后,不按规定赶赴现场组织抢救,调查和处理善后工作不采取必要措施,致使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的。

(15)其它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职责行为的。违反以上(1)——(4)条的,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处分,并处罚100——200元。违反(5)——(9)条的给予记大过或降级、撤职处分,并处罚200——500元。对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并处罚500——5000元。违反(10)——(15)条的给予撤职或除名处分,并处罚2000元。

10、发生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对公司的信誉造成严重影响或对公司经济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参照上述(1)——(15)条的处罚规定酌情处理。

11、如出现严重超载、超速、酒后开车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对有关责任人处罚1000——200元,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直接责任人承担。

12、驾驶员将车交给非本车人员开的,处罚500元,并责令停业整改,若发生事故,其全部经济损失和责任人全部承担。同时追究公司相关部门及管理人员责任,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13、凡未经安全管理部门资质审查合格的驾驶人员驾车的管理人员,处罚500——1000元违约金。发生事故,按上述有关条款追究管理责任,承担部分经济损失。

第三篇: 运输企业奖惩制度

一、质量奖惩是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促进工程质量管理搞好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各分部要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内部激励约束机制。

二、项目部每年以完成施工产值的0.15‰用于质量奖励。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项目部质量管理先进分部

1.按GB/T19001:2008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每个项目皆有优化的施工组织设计,重难点工程有作业指导书,质量管理体系运转良好。

2.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和联合创优活动,并成绩显著。3.计量、测量、试验等基础工作扎实,现场整洁,文明施工,内业资料和质量记录齐全。

4.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无大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按内部承包合同完成,社会信誉好。

5.业主、监理、项目部每季度不超过三次进行书面形成通报的分部。

6.凡被项目部评为质量先进分部的单位给予奖励。

四、优秀QC小组的奖励

1.各分部凡被评为局集团公司优秀QC小组,项目部进行通报表彰,分三等发给奖金,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

2.凡被评为总公司级以上优秀QC小组的,除按上级有关规定奖励外,项目部另给予一定数量的奖金。

1总公司级:奖金为300元;○

12部/省级:奖金为500元;○3国家级:奖金为1000元。○

五、优秀QC小组奖金的分配,应按贡献大的多奖;贡献小的少奖,无贡献的不奖的原则实施。

六、凡有业主、监理或政府监督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工程质量进行投诉或曝光的,每发生一起,罚责任单位100OO-l00000元,罚责任人(分部经理和分部总工)各200-2000元。

七、凡在由业主、质监站、监理、项目部组织的质量检查中,发现各分部未按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规定中内容要求执行,每次对各分部处以500-1000元罚款。

八、在项目部安质部门组织日常检查中,对下发的质量通知单未及时作出反馈和纠正的单位,每次对责任单位处以500-2000元罚款。

九、对以下情节加重处罚:发生质量事故拖延、隐瞒不报;质量管理记录中弄虚作假;检试验工作中弄虚作假。

十、在现场发现实验原材料不合格,则对各分部罚款2000元。

十一、对不按时参加质量例会的分部,对分部罚款500元。

十二、在创优影像资料工作中,对不配合创优小组工作的、影像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分部进行300-500元罚款。

十三、对监理、质检站、项目部安质部的《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内容回复、处理不及时、弄虚作假的分部,按情节严重程度对分部罚款300-1000元。

各分部必须保证质检员的权力,凡对质检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由项目部进行查处,酌情给予处罚;触犯法律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质检员如有以下失职情况之一者,由项目部追究责任,并给予200-500元的罚款或撤销其质量检查资格,上缴质量检查证。触犯法律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工作不负责,不认真履行职责,因而酿成质量事故;2.未认真进行隐蔽工程检查签证或漏检而酿成质量事故者;

3.验工签证时未按规定认真进行检查者。

十六、年度质量检查综合评比

项目部每年对各分部进行一次质量检查综合评比,评选先进分部,按得分多少排出名次,对前一名的分部,项目部进行通报表彰。

第四篇: 运输企业奖惩制度

安全工作是重中之重。为了加强公司管理,把安全工作纳入每天的工作日程,并做为评比先进的重要参考条件,我们将对在安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授予荣誉与物资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包括机械事故),根据事故性质、责任大小给予处罚。

一、奖励制度

1、积极参加安全例会、积极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

2、经常进行车辆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正确处理避免事故发生的。

3、在驾驶过程中,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没有任何事故发生的。

4、工作积极,责任心强、经常关心车队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

5、爱护车辆,文明驾车,节约用油,对车辆保养较好的。

达到以上5条的,年终奖励优秀驾驶员500元。

6.一年度内无任何刮擦司机奖励安全奖500元

二、处罚制度

1、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的,一次罚款100元。

2、对发生重大恶性事故的;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造成损失很大,影响极坏的,对当事人分别给予经济处罚,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3、违章指挥,迫使驾驶员带病出车,纵容驾驶员违反纪律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对当事人给

予经济处罚。

4、严禁酒后驾车,对酒后驾车的,一次罚款500元,因酒后驾车造成事故的,由当事人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5、严禁非驾驶员开车,发现非驾驶员开车的,一次罚款200元,造成事故的,由当事人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6、事故损失费在100—500元,对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者,赔偿损失费的50%;对负有同等责任者,除批评教育外,赔偿损失费的30%。

7、事故损失费在500—1000元,对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者,赔偿损失费的30%;对负有同等责任者,除批评教育外,赔偿损失费的5%。

8、事故损失费在1000元以上的,对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者给予20%的经济处罚,对负有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者,除批评教育外,赔偿损失费的5%。

9、事故损失费在万元以上的,对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者给予损失费10%的经济处罚外,并给予调离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对负次要或同等责任者,赔偿损失费1%或警告。驾驶员被吊扣驾照或在事故待处理期间,安排其他工作,对不听从安排的,停发工资。

10、司机无故不参加安全例会,一次罚款20元,无故迟到、早退经查出的一次罚款10元,年终累计5次取消年终安全奖和安全评先资格。

11、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限速:工程作业车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异常路况按指令行驶);其他车辆,轿车不得超过120公里/小时,面包车不得超过100公里/小时,专用车辆按照作业规定速度行驶。否则,对违反者一次罚款100元。

12、车辆在一般公路上行驶限速:所有车辆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所有车辆不得超过50公里/小时,要保持安全车速。否则,对违反者一次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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