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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推进会表态发言范文(通用5篇)

更新时间:2023-03-25 来源:党团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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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fā yán),动词,义:评论,讲话。一般在会议,晚会上领导或特殊人物的讲话。 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生产推进会表态发言范文(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1篇: 生产推进会表态发言

同志们:

刚才,XXX副X长就抓好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作了扎实全面的部署,内容具体,措施详尽,要求明确,为抓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供了基本遵循;X消安委副主任、X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陆军结合当前形势任务,通报了去年全X消防工作情况,并就今年重点任务作了安排部署;XX市、XX市、X住建厅、X交通运输厅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作了交流发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着眼“两个根本”,从本质上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的“牛鼻子”工程,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X委对此高度重视,在今年X月XX日全X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后,紧接着召开全X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议,目的就是要把这项工作真正抓在手上,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今天的会议,既是对过去一年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阶段性工作的总结会,也是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之年的动员部署会。XX同志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非常明确,希望各级各部门认认真真、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只要把这些任务要求抓在手上,落到实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就一定会取得明显成效,达到预期的目的。下面,围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特别是XX同志讲话要求,我再强调四点意见:

 一、着眼“两个根本”,落实关键措施

“两个根本”就是要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提出的要求,既是我们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目标,也是抓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理念,更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乃至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方法。抓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定要着眼“两个根本”,围绕“两个根本”落实好关键措施。落实好关键措施,重点要解决两个问题:一要找准根本隐患问题。每个地区、每个行业、每个部门都有隐患问题,表现形式不同,具有自身特点属性,关键要能别具慧眼,在众多问题隐患中分辨出根本隐患问题。各企业要逐级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行业部门也要通过开展专业化隐患排查,摸清企业深层次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二要从根本上消除隐患问题。要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就必须落实好关键措施。比如,安委办在我X开展安全督查时发现,XX高台XXX国道XX段下穿XX高速公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此路段因转弯半径小、下穿宽度窄,发生过多起交通事故,死亡XX余人,当地群众称之为“夺命桥”。针对这一问题,交通部门勘测研究后,将下穿通过工程改为上跨工程,工程完工后这一路段再无类似事故发生,彻底消除了安全隐患。我X每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中有XX%-XX%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事故的原因虽有酒后驾驶、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原因,但也存在道路设计不科学、安全设施不完善等引发的事故;人的因素可通过严肃教育等措施进行预防,道路本身和防护设施问题影响因素多,一次性解决基本不可能,但每年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一两个问题,久久为功,就能解决全部隐患。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X级紧盯国道、X道,市级紧盯县道,县级紧盯乡村道路,分级分类开展治理,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消防、建筑、施工、危化等行业部门也要扑下身子刨根问底,找到各自行业领域的根本隐患,并且紧盯这些根本隐患,采取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一项一项抓整改,一项一项去解决,把安全基础夯实筑牢。

二、制定“两个清单”,细化各方责任

近年来我X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从XXXX年XXXX多人下降到2020年的XXX多人,进步之大、成效之明显,主要得益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得益于产业转型升级、安全技术进步。从我X来看,关停了很多小煤矿、小化工,全X道路状况较过去大为改善,生产企业机械化、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极大地改善了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另一方面得益于安全生产责任得到强化。责任体系越织越密,责任链条越绷越紧,追责力度越来越大,各部门、企业各层级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越来越高。XX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企业负责人被依照二十年有期徒刑最高限追究了刑事责任,XX名公职人员被问责;近期XX爆炸事故,XX市委书记、市长因瞒报重大事故被刑拘,XX名责任人被追责。这些事故警示我们要强化责任意识,在其位、谋其事、尽其责,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在今年全X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XX书记、XXXX长明确提出要制定责任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必须要有可靠可抓的载体,而“两个清单”就是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关键。“责任清单”主要是明确行业部门责任,立足长远解决“谁来管”的问题。当前行业监管责任基本厘清,但仍有一些行业领域还存在边界不清、职责不明、交叉重叠的问题。X市县安委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要求,组织各行业部门制定完善的责任清单,切实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防止事前事中出现监管盲区、事后推卸责任的现象。“工作任务清单”,主要是各行业部门围绕责任清单,制定年度工作任务、部署阶段性工作,着眼当前解决“抓什么”的问题,由同级安委办审核督办,每年进行修订,这样各行业部门把当前工作全部纳入任务清单,安全生产工作就有了具体抓手,考核安全责任落实就有了具体载体。行业部门只有落实好工作任务清单的每项工作,才算是履行了行业部门的监管职责。在今后安全生产工作中,要按照“两个清单”履职尽责,发生事故要照单追责。同时用“两个清单”将尽职免责、失职担责问责结合起来,有的事故经过调查认定是意外的,只要严格履行了“两个清单”,即使发生事故也可免予责任追究。但如果没有严格按“两个清单”尽到职责,就属于失职,应当严肃问责、追责。通过制定“两个清单”,就能有效促进“三管三必须”真正有形化、具体化、可考核、可追责。

三、做实“两抓一推”,夯实好安全基础

去年X安委办提出在全X安全生产领域“两抓一推”的工作思路,“两抓”就是抓隐患排查治理、抓安全教育培训;“一推”就是推动安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转型,这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长远根本大计,既着眼于长远又立足于当下,逐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把“两抓一推”作为落实三年行动的关键举措。三年专项整治涉及领域广泛、环节众多、任务艰巨,需要全面抓、全力抓,更需要抓关键。“两抓一推”就是抓关键的具体方法。因此我们深化对“两抓一推”的思想认识,把“两抓一推”和三年行动作为有机整体,合力推动,须臾不可放松。

二要确定“两抓一推”的工作载体。要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必须要有载体才能抓得住、抓得准,其关键在于专业化、常态化、改到位。抓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去年着眼提升隐患排查治理专业化水平,X应急厅出台了《甘肃X化工园区及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安全咨询专家组管理办法》,从工作职责、专家考核、监督管理、费用管理四个方面对专家服务进行了规范。聘请XX多名化工领域专家在全XX个化工园区开展经常性技术指导、隐患排查和安全服务,确保每个化工园区有X个固定安全专家咨询组,每个专家咨询组固定在相应园区三年不变。同时制定了专家组基本经费、工作条件、五项奖励制度等多项管理办法,有效夯实了危化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全X各地也将专家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金昌等地还制定了一套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程序等,在体制机制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希望其他行业领域都能借鉴这些做法,结合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建立本行业、本地区工作载体。过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经常搞大呼隆,名为“拉网式”、“地毯式”排查,但由于专业化水平不高,往往不但查不实问题,还影响企业正常生产活动,现在各行业部门要用好本行业专家队伍这个“金刚钻”,解决好安全隐患专业排查治理“瓷器活”,确保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战”。抓安全教育培训方面,安全教育培训关键是抓“人”的培训,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去年针对安全教育培训实操考试 贴合实际不够的问题,应急部门支持XX、XX、XX、XXX市建成X级实操考试培训基地,考试过程对考生实行人脸识别,考核部分实行模拟仿真,有效杜绝了考试造假、流于形式,真正抓实了培训考试这个环节。在三年专项行动中要以高危行业为重点,以打击取缔虚假培训考试、提高职业培训质量为重点任务,以安全事故调查中涉及人员、证书、资质、培训、考试倒查为手段,全面提升安全教育 培训质量。要落实行业部门对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管责任和所有用工企业人员安全技能、职业技能培训主体责任,以人员素质的提高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

三要推动安全技术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各级应急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推动煤矿、非煤矿山智能化改造建设,通过安全设施的改造提升,实现既保安全,又保生产和发展的目标。要通过5G技术等信息化技术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应用,不断提高智能化水平,助力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要在高危行业领域特别是危化领域开展“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化工艺、重点监管的危化品、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在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实施项目虚假招投标专项整治,对审核把关不严、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进行责任倒查,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问题,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四、紧盯“两类问题”,严格督查问责

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家都比较重视,总体进展顺利,但也有一些部门、行业、地区还有应付差事的想法,工作停留在编方案、抄文件阶段,并没有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今年X安委办将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查,把检查两种倾向性问题作为重中之重。

一要查党委和监管部门不重视、不认真抓,不上手问题。要从正反两方面进行检查,正向看各地各部门制定的方案准不准、措施实不实、效果好不好;反向实行责任倒查,对每一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倒查企业是否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安排部署,有没有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际举措;倒查行业监管部门是否针对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了具体措施,措施是否具体管用。通过正反两方面督查,全面掌握各地区各行业三年行动落实情况。

二要查企业隐患排查不精准、查出隐患不整改、整改不到位问题。隐患排查治理主体在企业、主体责任也在企业,监管部门要站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角度,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决不能越俎代庖,把监管变成包管和代管,代替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要把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只作一般性安排,没有载体抓手等作为重点来督查,特别对历次检查指出问题拒不整改的企业要严肃查处,不能等出了事故再处理人。今年X月X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刑法》作了补充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修改了“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增加了“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等规定。亡羊补牢虽有成效,但不是目标,还是要在事故发生前把篱笆扎好,落实好防范措施。当前抓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关键是紧盯“两类问题”,严督严办,切实推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

最后我强调一下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按照安委办要求,即将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去年受疫情影响考核工作延迟到五月份,今年全国“两会”后,安委会考核组就会分赴各地开展考核工作。目前X安委办已把考核评分标准下发市县两级和X级各部门。国家考核既是对我们面对面的工作指导,也是一次全面体检,更是对我们工作成效最重要的体现。在20XX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中,全国XX个被考核单位有XX个单位获优秀等次,我X也荣获优秀等次。2020年我X安全生产四项指标呈两位数下降,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我们具备了获优秀等次的基本条件,但仍要认真做好考核准备工作:一要做好精神准备。按照考核惯例,安委会考核组除听取X工作汇报外,还要抽取两个市州,每个市州抽取两个县区,每个县区抽取X-X家企业进行延伸考核。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待,从思想行动上做好准备,以迎考姿态抓好各项工作。二要做好工作准备。各地要成立迎接考核工作组,明确负责人和联系人,加强考核准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地区要对去年督查发现问题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整改是否到位,不仅要查安委会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还要查X上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要逐个问题排查,确保整改到位。三要做好材料准备。考核只抽查部分市县、部分企业,并不能完全展示全年工作成效,因此大量工作还需通过考材料来反映印证。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材料准备工作,提前入手搜集整理印证全年工作开展的资料,并对照考核标准分类准备,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印证。四要形成制度规范。今年是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第X次巡查考核,经过前X次迎考准备,大家都有一定迎考经验和教训,各部门要及时总结 前X次迎考准备的经验教训,认真提炼好的做法形成经验制度,反思存在问题形成提醒要点,切实推动迎考准备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希望各市州、各行业部门以今天会议为契机,把今年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之年的工作真正抓在手上,抓出成效,为庆祝建党一百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第2篇: 生产推进会表态发言

今天召开全市安全生产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安委会工作部署,立足当前狠抓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为促进“六保”“六稳”营造良好环境,着眼长远精心组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不断提升。刚才,市应急管理局通报了情况,县区和部门代表做了表态发言,请大家相互借鉴,认真组织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扛牢政治责任,始终保持抓安全的韧劲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将安全生产贯穿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场硬仗”中,在春节、五一、两会、国庆等重点时段,严格管控、强化落实,围绕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扎实开展百日整治行动、五项攻坚和集中执法等专项行动,适时组织推进暗查暗访、专项检查、综合督查,工作环环相扣,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一茬接着一茬,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安全生产工作正处于“潜在隐患增多、风险交织叠加”的敏感时期,防控压力不断增大,形势仍然严峻。从全国看,……从全市看,……,反映出我市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短板,突出表现在:一是企业防范安全风险意识和能力差。受疫情和国际经济形势双重压力,企业效益下滑,安全投入下降,安全管理人才流失,极易发生忽视安全盲目赶超生产;

二是工作不深不细不实的问题突出。刚才通报的事故均发生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启动之后,且个别行业、地方接连出现,有些事故发生在“双节”严管的敏感时段。这反映出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在少数县区、行业层面还存在空转现象。三是监管执法存在不严不硬现象。比如,市安委办在协调督促层面作用发挥还不到位,通报问题点名道姓、见人见事批评不够,追责、约谈、黄牌警告、黑名单等手段运用不够,一些地方、行业监管执法走形式、走过场,失之以宽、失之以软。

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根本原因在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没有真正做到融会贯通、活学活用,没有切实扛牢政治责任。当前,安全生产已进入最为敏感的时段,十九届五中全会即将召开,实现“三个确保”“三个实现”目标和抓“六保”促“六稳”的任务落实,容不得我们有半点闪失。值此特殊的关键时段,我们不能出事故、出不起事故,也坚决不允许再出事故。各级各部门必须深刻汲取教训,自觉将安全发展理念具体细化到工作推动中,强化统筹思维、底线思维,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提升应急管理治理能力,坚决遏制和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紧扣关键环节,切实增强抓整治的干劲

今年6月启动的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是统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抓手,近几个月工作进展总体顺利,但还存在上热下冷、进度不平衡等问题。排查整治已进入后半程,各级各部门必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对照《方案》要求,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坚决做到“四个贯穿始终”。

一要把解决实际问题贯穿始终。按照“1+2+18”的总体框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抓好专项整治,完善重点工作和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闭环管理,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建立相应的长效机制,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谋划一批打基础利长远、预防治本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下决心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全面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要把夯实主体责任贯穿始终。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是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关键环节,也是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短板。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要牢牢抓住这个关键,通过严格执法、严格检查、点对点指导等形式,对辖管领域的所有企业,逐一检查帮促。要坚决防止简单粗暴一刀切,注重宣传教育引导,算好安全和生产的逻辑账、利益账,引导企业负责人亲自抓部署、亲自抓落实,动员督促企业业主向高标准看齐,向零事故、零伤亡努力,做到安全生产真查、真改、真落实。

三要把排查风险隐患贯穿始终。对现有风险进行全面排查、认真辨识、科学评估,分地区、分行业绘制红、橙、黄、蓝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制定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对防控中出现的漏洞和问题、重大隐患必须落实“目标到位、措施到位、时间到位、资金到位、责任人到位”的“五到位”治理要求,滚动开展隐患“清零”,对企业自查、行业检查、综合督查、暗查暗访发现的隐患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逐个限期销号。

四要把精准监管执法贯穿始终。围绕“六保”“六稳”大局,着力改进安全监管手段,破解“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困局,推进精准执法、精准监管,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深度融合。要紧盯事故多发、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和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外包作业、检维修作业以及吊装、有毒有害等易发多发事故的重点环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和专项执法,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

这里我着重强调一下,秋冬季节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聚焦关注的三个重点:

一要聚焦交通安全抓执法。针对冬季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提前制订工作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措施。继续深化高速公路“122”、农村道路“125”、国省干道“123”联勤联动机制,形成严查严管的工作合力。针对年末客运、车流急剧增大的形势,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查处力度,对非法营运车辆、农用车载客载人要进行专项整治,对全市客货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车和危运车辆安全性能开展全面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及时通报并依法处置到位。

二要聚焦高危行业抓治理。要遏制施工事故易发势头,以防坍塌、防高坠、防触电为重点,加强施工安全现场管理,督促企业落实防寒潮、大风、雨雪、冰冻安全防范措施。要深化消防攻坚行动,以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高风险场所为重点,加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学校及周边场所等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消除火灾隐患。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抓好烟花爆竹“三超一改”专项治理,扎实推进煤矿安全攻坚行动。

三要聚焦民生领域抓防范。民生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量大面广,教育引导是关键。要依靠日常宣传教育,实施分类监控监管,全面扎实推进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校园安全检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要扎实开展毛绒玩具社区工厂、敬老院、老旧居民楼等重点场所安全排查,消除隐患,压实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有序;

要以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和工棚为重点,入户开展冬季取暖安全宣传和检查,严防煤气中毒安全事故发生。

三、凝聚工作合力,全面提升抓落实的拼劲

工作贵在落实、重在实干。安全生产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面对经济下滑和疫情防控特殊形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检验的是各级各部门的担当,考验的是各级各部门的智慧。

一要统筹全局抓综合协调。市安委会是全市安全生产领域的总统筹、总协调、总调度机构,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在日常工作中负有安排、部署、查处、督查、整改的具体责任。安委办作为安委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要立足事前预防做好“督战队长”,把工作重心放在统筹协调、综合督查、监督指导、严格考核上,推动县区、行业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抓好安全防范;

要对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责任落实、日常监管等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厘清边界,彻底消灭“责任真空地带”和“安全监管盲区”。

二要夯实责任抓基层基础。各县区要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各专业委员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扎实抓好行业监管和专项整治行动的推进,做到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工作谁落实。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重大问题要亲力亲为,要经常性地开展督查检查。各分管同志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影响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要心中有数、主动应对、确保安全。

三要跟踪问效抓督办落实。市安委办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问责追责相关制度规定,对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服从统一调度、不落实指令的单位,要点名道姓通报批评。对工作严重滞后、重大隐患问题整改不力、辖管范围领域非法违法问题突出的,要按规定提请市政府实施约谈。要严格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从严从重追究责任。今后凡发生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影响较大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一律实行提级调查和“一案双查”。

同志们,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年内有效工作时间仅剩70多天,各级各部门必须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增长、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民生保障等各项工作。尤其要正确处理好生产与安全的关系,既要坚决反对不顾安全盲目蛮干,又要坚决防止因噎废食贻误发展,必须确保安全与生产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安全生产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各级各部门要以更高的要求、更大的决心、更务实的措施,强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奋力实现“三个确保”“三个实现”目标任务,为“十三五”发展规划收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第3篇: 生产推进会表态发言

同志们:

这次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形势,明晰思路,动员各级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坚决扭转煤矿等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加快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国务院领导对这次会议很重视。家宝总理将在下午的电视电话会议上作重要讲话。黄菊副总理和永康、建敏国务委员会前专门听取了汇报。建敏同志明天下午将作总结讲话。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向大家汇报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2006年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进展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提出了“十一五”时期安全生产的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锦涛总书记、家宝总理、黄菊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2005年国务院先后召开了6次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等重要文件;安排30亿元国债资金支持国有重点煤矿治理隐患。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以煤矿安全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由中纪委、监察部牵头,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入股煤矿问题进行了清理纠正。所有这些,都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

——事故总量有一定幅度下降。全国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717938起,死亡127089人,与2004年相比减少85635起、9666人,分别下降10.7%和7.1%。

——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取得一定成绩。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事故13142起、死亡15868人,分别下降10.6%和3.8%。其中煤矿事故3306起,下降9.2%,死亡5938人,减少1.5%,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2.811,减少0.27。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事故均有较大幅度下降。

——交通运输等行业和领域安全工作成效明显。除渔业船舶外,道路、水上和铁路交通、民航等事故都有较大幅度下降。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减少67635起、8339人,下降13.1%和7.8%,分别占全国减少量的79%和86%。火灾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6.6%和2.4%。特种设备、农机、旅游等方面的安全工作也都取得了较好成绩。

——多数地区安全生产状况相对稳定。全国有2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故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以内。北京、上海、河南、江西、浙江、安徽、山东、四川、江苏、河北、山西、陕西、广西、湖北、甘肃、云南、西藏、宁夏、广东、福建、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等23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比控制指标减少5%以上。天津、安徽、宁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没有发生10人以上特大事故。

2005年重点抓了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确定的各项措施,强力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各主要产煤省区都成立了瓦斯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向45户重点煤矿企业派出了督导组。四川等省区还把地方国有和乡镇重点煤矿纳入督导范围。河南省多数产煤市县实行了领导包矿、特派员驻矿制度。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和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等部门在安徽淮南联合召开了瓦斯治理现场会,组织近百名专家对瓦斯灾害严重的国有煤矿进行安全技术“会诊”,提出了安全技改项目建议。80%的煤矿完成了通风能力核定,江苏、甘肃、浙江、辽宁、江西、湖北等省已全部完成核定。全国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矿井全部装备监测监控系统,67户瓦斯灾害严重的国有重点煤矿已有66户实现内部联网,95个重点产煤县已有69个实现县域联网。山西省各类煤矿分别实现了省市县矿四级联网。煤矿瓦斯治理科研攻关、煤层气开发利用等也取得了进展。

(二)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采取断然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下发后,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煤矿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意见,安全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若干配套办法。各地政府认真贯彻,加大整顿关闭力度。河南省吸取事故教训,规范煤矿资源整合。山西省严格办矿标准,煤矿数量压减30%,已关闭1035处。全国累计停产整顿矿井12990处,公告关闭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矿井5243处。全国还取缔非法采煤窝点10669个次。

针对整顿关闭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的情况,从12月中旬开始,采取了七项断然措施。要求各地加大排查整改力度,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停产整顿矿井的监管,确保停产整顿到位;坚决关闭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确保实现关闭目标;规范资源整合,严禁以“整合”为名拖延关闭或在整合期间违法开采;严格建设项目管理,严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借技术改造和改扩建之名逃避整顿;继续抓好瓦斯治理,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七项措施得到了各地的支持,河南、河北、新疆、内蒙古、黑龙江、广东等省区,把相关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有关部门和市、县、乡镇政府,严格督促落实,超额完成了预定的矿井关闭任务。

(三)深化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整治,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公安、交通、建设、铁道、民航、国防科工、教育、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监管以及全总、安全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了重点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治理车辆超载超限、预防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深化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对广东等七省区低质量船舶进行了督查;开展了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重点检查了北京、四川等8省市建筑安全工作;开展了铁路公路交叉道口安全治理等。从12月中旬开始,在各地政府的支持配合下,有关部门联合组织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和消防、航空客运安全、中央企业隐患排查、学校安全等8个方面的专项督查,收到了一定成效。

(四)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去年5月9日至6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由五位副委员长带队,分别对山西等10个产煤省区进行了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同时委托其他11个省区的人大常委会对本省区进行检查。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执法检查意见,下决心解决“执法不严、工作不实”问题。安全监管总局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的通知》并组织了检查。多数省区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抓好安全生产法配套立法工作,国务院制定了《特别规定》;相关部门出台了多项部门规章;已有12个省(区、市)出台了安全生产条例,一些地方还制定了贯彻实施《特别规定》的细则。认真查处事故。对全年发生的12起特别重大煤矿事故,已调查结案6起,依法对责任人进行了刑事、行政和党纪、政纪处理,并向社会公布了查处结果。

(五)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投资入股煤矿”问题进行了清理纠正。中纪委、监察部会同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发出了《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各省(区、市)高度重视,列为党委、政府重要工作,建立机构,制定细则,摸底排查,鼓励群众举报。有关部门和各地认真开展督查,出台了有关政策规定。截止2005年底,全国共报告登记4878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621人,登记入股金额7.37亿元,年底已撤资5.62亿元。各地高度重视核实、处理等后续工作,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对未按规定申报登记、撤资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六)认真实施安全许可制度,加强源头管理。截止12月31日,高危行业各类企业申请、发证情况:(1)煤矿应持证单位24981个,申请23329个、申报率93.4%,已发证17111个、颁证率68.5%。(2)非煤矿山应持证单位115662个,申请107735个、申报率93.2%,已发证40220个、颁证率34.8%。(3)危险化学品生产应持证单位22737个,申请20211个、申报率88.9%,已发证10146个、颁证率44.6%。(4)烟花爆竹生产应持证单位7086个,申请6731个、申报率94.7%,已发证3198个、颁证率45.1%。(5)建筑施工应持证单位92237个,申请72096个、申报率78.2%,已发证67314个、颁证率73%。(6)民爆器材应持证单位396个,申请380个、申报率96%,已发证377个、颁证率95.2%。按照规定,凡2005年12月31日之前没有提出安全生产许可申请的上述各类企业,由当地政府负责实施关闭或取消资质。

(七)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以“遵章守法、关爱生命”为主题,组织开展了全国第四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及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文化到基层、安全法制建设论坛、“安康杯”知识竞赛、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生命之歌”安全歌曲竞赛传唱等活动。举办了首届全国安全生产展览会、企业安全生产论坛、安全文化建设论坛等。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举措、特别重大事故查处结果和“清纠”工作进展情况。

(八)完善监管监察体制,加强队伍建设。增设了湖北、广东、广西、青海、福建5个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甘肃、辽宁、河南、内蒙古等省区健全了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机构。北京、浙江、云南、湖北等省市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监管力量。山东、山西、广东等省市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行业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快推进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三个转变”和政企、政事、政资、政府与中介“四个分开”,加强内部教育和管理,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得到提高。

在一年来的工作中,各地党委和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整改、抢险救灾和事故查处,以及清理纠正入股煤矿、制定“十一五”安全规划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认清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和有利条件,明晰工作思路

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重要场合,锦涛总书记、家宝总理多次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去年几起涉难百人以上的煤矿事故,以及一些重特大典型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建筑施工事故等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当即作出重要批示。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既高屋建瓴,又具体翔实,既阐明了安全工作的大政方针,又在各个方面和环节上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作用。通过学习、领会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工作实践,我深切体会到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应当着重把握好以下五点:

第一,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研究理论,把握规律,认清形势,做好工作。研究回答安全生产对于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作用和意义,探寻“安全发展”的方法和途径。要把握工业化进程中安全生产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增强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信心。认清现阶段我国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的发展趋势与依然严峻的现状并存这一基本特征,充分估计到安全生产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从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和安全投入等基本要素入手,做好安全领域的基础性、共同性工作,扎实有效地推动“安全发展”。

第二,必须突出重点,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安全生产涉及各行各业、各个方面,各种矛盾交织,各类问题繁多,必须集中力量,争取在重点方向、重点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带动全局工作。目前煤矿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煤矿安全的重中之重又在于瓦斯灾害和小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要下决心打好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抓好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攻坚克难必须痛下决心,集中精力,超常工作,一抓到底,落实到县乡基层政府和企业厂矿,才能见到实效。

第三,必须建立地方政府领导、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各个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是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只有紧紧依靠各级政府,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和公检法、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合力,才能提高安全执法的威慑力和实效性。

第四,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视政策治本、源头治本。分析影响当前安全生产的各种原因,既有浅层次问题,更有深层次矛盾,既有短期因素,更有历史原因。因此,搞好安全生产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既要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又要加快解决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历史性、深层次问题。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明确了制定安全发展规划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指标控制考核体系、加强行业管理、增加安全投入、推动安全科技进步、研究出台经济政策、落实教育培训政策措施、加快安全立法、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肃查处事故和防范惩治腐败、倡导安全文化和加强社会监督、完善监管体制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12项措施,就是治本之策。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在政策治本上也做了积极探索。下一步要加大力度,扎实推进。

第五,必须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要加强宣传教育,使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为加强安全生产创造有利的社会氛围。要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维护好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回顾2005年的工作,尽管我们付出了很大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全国人民的愿望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一是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2005年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134起,同比增加3起;死亡3049人,同比增加17%。其中煤矿58起、1739人,分别上升34.9%和66.6%。先后发生了4起涉难百人以上的煤矿事故,即辽宁阜新孙家湾煤矿“2·14”瓦斯爆炸事故、广东梅州大兴煤矿“8·7”水灾事故、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11·27”煤尘爆炸事故、河北唐山刘官屯煤矿“12·7”瓦斯爆炸事故。去年11月份以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等行业和领域也相继发生了一些特大事故。如河北邢台石膏矿“11·6”坍塌事故、中石油吉化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污染事件、山西长治祸及学生教师的“11·14”交通事故、吉林辽源中心医院“12·15”火灾事故、四川都江堰董家山公路遂道施工“12·22”瓦斯爆炸事故等。这些事故伤亡惨重,影响恶劣。

二是煤矿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问题仍然相当严重。重特大事故连续发生,暴露出一些煤矿等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认真、不负责等严重问题。少数国有大矿企业负责人责任意识淡漠,思想麻痹,管理滑坡,“三违”现象严重;为数不少的小煤矿管理混乱,安全隐患大量存在,有的非法矿主利欲熏心,漠视生命,严重违法违规生产。一些地方对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态度不坚决,工作不得力。本应关闭的煤矿有的借“资源整合”之名继续生产;有的借技改、基建和改扩建逃避整顿关闭;有的敷衍了事,走过场。一些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对非法违法行为有的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但惩处不力;对落实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等政策措施,工作不扎实,甚至流于形式。其他一些行业和领域也存在类似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是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存在。主要是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从根本上改变;一些行业管理相对弱化,安全监管体制不健全;安全投入不足,欠账较多,企业和公共安全基础比较薄弱;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相对滞后;以及违法违纪、官商勾结、腐败现象等,都在影响和制约着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同时,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时期,经济规模急剧扩大,能源、原材料需求大幅度增加,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行,加重了安全生产的压力。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一五”时期要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煤矿安全两个阶段性目标: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使重特大瓦斯事故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2007年、2010年和2020年安全生产分期目标。2006年是实现上述目标,特别是《决定》提出的本届政府任期内目标的关键一年。安全工作压力大,任务很重。同时也要看到,做好2006年工作的有利因素很多,主要是:

一是“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的确立,为加强安全生产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和有利舆论氛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把安全摆在与资源、环境同等重要的战略位置上,强调“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要关爱生命,正在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

二是国家为解决安全生产深层次问题而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正在逐步实施和发挥作用。随着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结构调整的加快,宏观调控力度的加大,行业管理的加强,以及一些经济政策的制定实施,势必遏制一些地方、行业和企业盲目超产冲动,改善经济运行质量,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反腐败斗争的持续深入开展,也为进一步解决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创造了条件。

三是煤矿两个攻坚战和其他专项整治逐步深化,将有力推动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工作。瓦斯治理,增强了煤矿防范事故的能力;整顿关闭,消除了一批滋生事故、吞噬生命的“陷阱”。补还安全欠账和技术改造的效果,将在今后逐步显现出来。各个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将有助于加强各个薄弱环节。

四是在实践中积累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企业在安全责任制度、行政执法、监管方法和手段、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相继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更促使我们深刻反思,吸取教训,痛下决心狠抓治理整顿。

五是初步建立了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精神面貌较好。各级政府对安全执法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联合执法的路子渐趋成熟;监管监察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不断提高,抓好安全工作的信心进一步坚定。

 三、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把2006年安全生产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职责,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严格责任追究;在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深化专项整治、探寻和实施治本之策、加强企业基础工作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一)唱响“安全发展”,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深入人心。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国第五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动员全党、全社会更加关注、广泛参与和积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各级干部和全社会成员的责任意识,继续推动安全生产各项要素落实到位。增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投入,加强宣教、培训基础建设,扩大宣传阵地,完善培训教育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监督作用,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全社会对实现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的信心。

充分发挥工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及时公布重特大事故查处情况,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违纪和违规现象。

(二)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明确工作目标。根据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制定全国和各地区、各行业“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明确规划期间和各年度的工作目标,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是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国家和地方、行业“十一五”规划。做到有指标、有项目、有资金、有措施、有支撑体系。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中,设置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并与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一起纳入统计指标体系。各地应分解落实,并从实际出发,可选定更为具体完善的安全指标,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

二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绩效实施量化考核。在调查研究、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国务院安委会将下达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各地要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政府和企业,作为评价政绩、业绩的重要内容,加强考核奖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我们将定期公布进展情况。

三是落实安全科技规划,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贯彻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落实纳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安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实施“产学研”相结合,加大科技投入,组织实施煤矿瓦斯灾害防治、非煤矿山开采重大灾害预防与控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测预警和事故应急、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等重大科研项目。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组织修订安全技术规程,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抓好一批重大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尽快启动煤层气开发利用项目。扩大安全生产领域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培育发展、规范管理安全生产中介机构。

(三)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把煤矿事故预防工作抓实。瓦斯治理上,要坚决贯彻国家关于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政策规定,强力推进“先抽后采”,新建高瓦斯矿井尤其是国有重点煤矿必须同时建设瓦斯抽放利用设施,现有高瓦斯矿井必须达到规定的抽放标准,否则不准开采生产。所有煤矿都要安装瓦斯监测监控设施,加强对现有设施设备和联网系统的维护检查。做好煤矿通风和安全生产能力核定及其后续工作,对放松标准、盲目调高和搞形式、走过场的要重新核定,并依法追究责任。把核定工作延伸到煤矿劳动组织和井下定员,防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已公告关闭的煤矿必须彻底关闭,不留后患。工作滞后的要迎头赶上。凡2005年底没有提出验收申请和没有通过验收的煤矿,地方政府要依法关闭。结合正在开展的矿业秩序整顿,继续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等行为。非法采矿窝点发现一处取缔一处。

本着“先关闭后整合、以大并小、以优并差”的原则,规范和推动煤矿资源整合工作。各地区对尚有开采价值、纳入资源整合对象的煤矿,必须先关闭,吊销所有证照,停止供电和火工品,然后再进行整合。矿井整合只能有一个法人主体,做到统一布局、统一规划;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并按照建设项目要求履行相关核准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严禁在整合期间违法开采。国务院已同意建立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整顿关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制度,改进、规范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证照的管理,及时淘汰丧失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

严格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去年12月24日,设计年产400万吨的贵州盘南响水煤矿发生特大火灾事故,12人死亡。今年1月5日,设计年产300万吨的淮南望峰岗煤矿发生瓦斯突出事故,12人死亡。这两个矿均为国有重点基建矿井。两起事故,说明一些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如果事故发生在投产以后,后果不堪设想。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已会同发展改革委进行了调查。各地要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煤炭基本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以及各地自行审批的建设项目,要认真复核复查,并严防在建设施工期间非法开采。

认真排查整改煤矿事故隐患。所有煤矿包括国有重点煤矿,都必须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认真、全面、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坚决停产整顿。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发挥群众安监员作用,加强技术、设备、工艺和现场管理,严惩“三违”。地方政府以及安全监管、煤监机构要对辖区内煤矿重大隐患登记建档,指定专人跟踪督查,督促企业认真整改。

用好国家对国有重点煤矿治理隐患的扶持资金。在2005年30亿元资金的基础上,今、明两年国家要继续予以扶持。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也应到位。需要强调的是,治理隐患主要依靠煤矿企业的投入,必须按规定提足用好安全费用。国家扶持资金必须用在治理瓦斯、水灾等重大隐患上,煤矿安监局要配合发展改革委对2005年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挪作他用的要追究责任,限期纠正,并取消今后年度接受扶持的资格。

(四)推广联合执法,深化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由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针对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非煤矿山:配合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以资源源头管理为切入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矿种,制定和实施深化整治方案。对2005年12月31日之前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2006年6月30日之前未能获得许可证的非煤矿山,要依法关闭。

危险化学品:深入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和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生产企业要开展查隐患、反“三违”活动。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监控,重点打击超载,防范翻车泄漏事故。各地要确定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搬迁方案,按计划实施。对2005年12月31日之前没有提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申请的单位,以及今年3月31日之前未能获得经营许可、6月30日之前没有获得生产许可的单位,要依法关闭。

烟花爆竹:认真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严格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实行工厂化改造,严禁超能力、超定员、超药量违规生产,严格质量监管。实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和运输配送制度,严禁超量储存和运输。对2005年12月31日之前没有提出安全生产许可申请、2006年3月31日之前仍不具备发证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单位,要依法予以关闭。

交通运输:继续治理超载、超限,严禁货运、农用和证照不全车船违法从事客运业务。继续抓好对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治理。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杜绝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章现象。继续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和低质量船舶的专项治理,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深入开展铁路公路交叉道口的综合治理,防范路外事故。加强机场和飞机的安全检查、检修保养,减少飞行事故征候。

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等方面,重点抓好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网吧、酒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的消防安全、电气电路安全检查,加快各级政府挂牌督办隐患项目的整改治理,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防止坍塌坠落等事故发生。认真吸取一些祸及中小学生的交通、坍塌事故教训,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五)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要在依靠企业自身努力的同时,通过严格的监管、有效的措施和有力的社会监督,推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到位。针对目前一些国有企业安全管理滑坡,一些民营企业安全管理混乱、基础工作薄弱的现状,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规范改进国有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中央企业、国有骨干企业安全生产,是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状况稳定好转的基础。建议企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和安全监管部门都要抓。安全监管总局将和有关部门一起,就规范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和领域大中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加大对国有重点煤矿的安全监管监察力度。

二是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严格高危行业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资质管理,煤矿矿长等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指导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健全以第一责任人为中枢的安全责任体系,把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所属厂矿和车间(区队)以及班组、岗位,落实到人头。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安全生产业绩考核。扩大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监管试点,发挥好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对小企业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作用。

三是指导各类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安全监管总局已对有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下一步将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出指导意见。建议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企业的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指导督促企业健全、落实规章制度,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和职业健康等工作,认真执行新建和改扩建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搞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和监控,推动企业安全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六)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抓紧相关法律法规的起草制定、修订工作。建议尽快出台《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抓紧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条例》等法规。积极推动《刑法》有关条文的修改或司法解释,推动《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的修改。部门规章和行业安全标准的制定修订要全面安排,分批实施。《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已提交审议的4个省以及尚未纳入地方立法程序的15个省(区、市),要加快工作进度。

加强法制宣传和执法工作。建立安全生产政策法令传达贯彻责任制,确保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法律法规传达贯彻到乡镇和厂矿,尤其要使乡镇长、企业负责人和业主清楚明白。充分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严厉打击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国家法律尊严和政府监管权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事故,严肃追究责任。建议相关部门对已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的落实情况,包括移交司法处理的情况,进行复查。

认真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在中纪委、监察部的领导和协调下,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党纪政纪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责任事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严肃处理,对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坚决查处。加快制定出台《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规定》,把防范治理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等纳入日常工作,列为事故必须查处的内容。按照中纪委等《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排查核实处理工作,加大督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七)研究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强化导向作用。认真实行国务院《决定》明确的提取安全费用、提高事故赔偿标准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三项经济政策。按照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的有关文件规定,提足、用好煤矿安全费用,实施、管好煤矿安全风险抵押金。根据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精神,要抓紧研究制定以下经济政策:以储量计征煤炭资源税费并与回采率挂钩;适度提高煤炭成本中资源、环保、安全、科技和劳动保险费用含量;减轻国有煤矿企业负担;完善电、煤价格改革;推进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改革等。加强煤矿专业人才培养,就矿业高等院校扩大地矿类专业招生、实行定向委培和奖学金制度、加强煤矿职业教育等,提出具体办法,争取在今年夏季招生时实施。希望各地政府在国家已经明确的政策原则下,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更为切实有效的经济政策,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

(八)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和规范地方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建议县级以上政府要依法建立健全能够独立履行《安全生产法》执法主体责任的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执法队伍,增加力量,保障所需要的装备和经费。进一步理顺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的关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级地方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应急管理,完善事故、重大未遂事故报备制度,提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能力。

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践中,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都创造了宝贵的经验,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需要不断完善,在如何进一步理顺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国家监察和地方监管、政府监管和企业管理等关系上,尚需要我们发扬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精神,在实践中深入探索。安全监管总局将继续推动“三个转变”和“四个分开”,重视企业的责任主体地位,支持地方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调动好、发挥好、依靠好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另一条共同经验,就是普遍重视安全监管、行业管理和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广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同志,要认清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忠于职守,任劳任怨,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逐步实现“专家监管”。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监督,坚持从严自律,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维护良好的执法形象。

同志们,2023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治理整顿、创新发展之年。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即将在这次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坚决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4篇: 生产推进会表态发言

同志们:

刚才,市应急局、水利局、住建局分别汇报了有关情况,x同志安排了当前防汛重点工作,x同志安排了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讲得都很具体、很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一定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两点意见。

一个是,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示、亲自部署的重要工作,是党中央基于对安全生产工作战略性、全局性考量作出的重大决策。各级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治工作。

一是紧盯根源性问题,在贯彻安全发展理念上找差距补短板。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核心就是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切实做到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彻底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抓落实存在差距等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认领监管责任,明确职责边界和具体措施,严禁推诿扯皮,杜绝监管盲区。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本行业领域的深层次问题和短板,制定时间表和任务单,把解决实际问题贯穿始终,把夯实企业主体责任贯穿始终,把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贯穿始终。各镇街开发区要自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亲自安排部署,抓好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希望大家清楚的看到一点,这次整治行动必将伴随着严厉的督察问责,对开展三年行动责任落实不到位、任务推进缓慢、重大隐患问题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市委市政府将严肃问责追责。市安委会办公室在工作中要加强调度协调,该通报的通报,该督办的督办,特别是对隐患排查不到位或整治不力的坚决纳入问责范围,必要时将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紧盯苗头性问题,在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上找差距补短板。要坚持动态管控,包括以前排查的风险点,都要进行再梳理、再评估,要按照全方位安全管理的要求,全面抓好社会各方面、各领域、各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像“过筛子”一样细细筛查,企业全面筛一遍,部门重点筛一遍,政府抽查筛一遍,确保不漏一个行业、不漏一个企业、不漏一个环节、不漏一个部位,已经消除的要拿出去,新发现的要纳进来。要把存在风险点所涉及到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重点管理清单,制定管理台账,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主体责任,制定分级管控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一个隐患一个方案,逐一落实企业整改责任人和部门督导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要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风险点重大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万无一失。对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和综合治理,对整改难度大或久拖不改的上提一级,该关就关,绝不手软,并通过媒体曝光,实现“狠打一个点、震动一个面、影响全社会”的效果。

三是紧盯基础性问题,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上找差距补短板。要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一个专题突出出来,着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督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三个转变”。目前来看,基层基础薄弱仍是安全生产的最大短板,要从制度建设、科技支撑、队伍建设等方面着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制度建设方面,要深入排查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方面的漏洞,认真分析总结存在的深层次原因,着力从健全完善制度层面堵塞漏洞。同时,进一步加大制度落实监管力度,制定有效措施,杜绝监管盲区。科技支撑方面,要以高危行业为重点,推广先进技术和装备,淘汰危险落后工艺,支持和鼓励企业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不断提高本质化安全水平。要加快安全信息平台建设,搭建安全监管“一张网”。要加快推进危化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实现危化品运输车辆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模式。队伍建设方面,从市安委会办公室前期调研情况看,机构改革后,安全生产监管力量有所弱化,原安监部门增加了应急管理、防汛抗旱、森林消防等一系列工作职责,但同时增加的人员编制数量较少,一定程度上摊薄了安全生产监管力量。镇街开发区的人员、编制、经费、装备以及监管人员的素质与面临的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还不相适应,有相当一部分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身兼数职,导致安全监管难于深入,安全检查浮于表面。各级各主管部门要全面排查一下,如果有缺口,要赶紧补齐配强。这项工作决不能光在口头上重视,只表态不行动,必须坚决落实到位。

四是紧盯本质性问题,在完善长效防控机制上找差距补短板。要完善项目安全准入机制,坚持做到监管关口前移,所有新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估论证。要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升级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基层网格化监管以及重点领域、重要部位、重大风险点全覆盖监管保障机制。要把解决责任缺失、抓落实不到位问题摆上重要日程,对新发事故一律倒查属地和属事责任,确属不担当不作为、不履职不尽责酿成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另一个是,全天候做好夏季防汛抗洪应急值守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降水量明显偏多,强雷电、强降雨、冰雹、大风等极端天气时有发生。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全力做好防汛工作。

一要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强化河道、水库、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城市易涝区、旅游景区、在建工程等重点部位的防汛责任落实。加强监测预报预警,要把人员转移避险作为工作重点,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全面落实防汛包保制度。要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压紧部门责任,构建闭环责任链条。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极端天气期间安全防范及应对措施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一旦遇到灾害性天气要严格执行停工、停产、撤人等规定,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灾害性天气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汛期安全。

二要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设施再排查、再整改。各级各部门要抓紧时间对防汛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査。水利部门重点检查河道、水库、闸坝、穿堤涵闸等重点部位和在建水利工程等薄弱环节;

住建部门重点检查城市低洼易涝点、下沉式立交桥、地下停车场等重点部位和在建工地、市政工地等重点场所;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重点对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査;农业农村部门重点对农田排涝工程等防御重点进行检查;应急部门要组织对化工企业、非煤矿山等重点部位全面排査;文旅、教体部门要针对旅游景区、校园防汛安全,全面排查整改薄弱环节;

交通、电力等其他行业部门要针对行业防汛重点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全面检查;

各镇街开发区要组织开展辖区内的防汛防台风检查,防台风高空悬挂物是排查重点,如广告牌匾、太阳能、空调外挂机等;

要对辖区内小型水库、塘坝、涵闸、河道一一排查,把河道里边的违章建筑、设施、树木和其他阻水物彻底清理干净。各级各部门隐患排査整治情况要登记在册,逐项明确整改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三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纪律挺在防汛工作的第一线,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

重要时期特殊位置要保证全员全时在岗在位,不得擅离职守,脱岗空岗;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电话要时刻保持畅通。要坚决杜绝紧急时刻联系不到人,以及信息漏报、迟报、瞒报现象。无论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要坚决追究责任,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同志们,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事关民生、事关全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落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精心谋划落实防汛措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第5篇: 生产推进会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简要汇报下xx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xx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牢固树立新安全发展理念,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实现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良好开局,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相继召开区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和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结合xx区实际,形成了“1+1+2+21”模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覆盖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城市建设、消防等21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及时成立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及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深入推进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各镇(街道)、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全部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聚焦各自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短板、风险隐患,对应制定有力的整治措施,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建立问题隐患清单41项,制度措施清单41项,按照横竖两条线,在摸排基础上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明确区、镇街、村居三级属地管理主体,二是明确行业监管、专业监管两个部门监管责任主体,三是明确每个监管对象的责任人,四是明确监管对象风险类型),实行分级分类精准监管。确保做到专项整治因地制宜、取得实效。

三、深入排查,强化执法。各镇(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抽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突出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钢铁冶金、涉氨制冷、消防、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21个重点行业领域的集中整治,清单化排查梳理我区各类安全隐患,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深刻汲取山西襄汾“8.29”重大坍塌事故教训,召开农村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部署会议,共摸排各类场所xx家。今年以来,全区已累计检查企业xx家次,排查安全隐患xx个,整改率达到95%,立案30起,挂牌督办企业6家,暂时停产停业6家,罚款xx万元。

四、广泛宣教,营造氛围。举办由全区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街道)、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及成员单位组成200人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培训考核实行80分及格制;

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通过设立整治行动专栏、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播放安全常识和事故警示片等方式,强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及时宣传报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截止目前,累计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60余条,在全区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氛围。

五、统筹调度,严格督考。区安委会办公室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纳入重点督查考核内容,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一月一检查、一月一评比、一季一通报,评比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专项整治行动周报制度,督促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每周推送一条工作动态,按月、季度、年度报送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典型案例和进度表,有效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总之,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对标对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加大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完成各阶段目标任务,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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