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招考网 >资格考试 > 注册会计师 > 注会《税法》知识点预习:扣缴义务人

注会《税法》知识点预习:扣缴义务人

更新时间:2019-05-15 来源:注册会计师

【www.wzktys.com--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为10月14日-15日,距离现在还有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大家需要抓紧时间复习,小编为大家整理注会考试扣缴义务人知识点,希望能给大家增添助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1)预计工程作业或者提供劳务期限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

(2)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

(3)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

应当扣缴的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扣缴义务人扣税的时限地点

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代扣代缴义务人:亦称“扣缴义务人”,即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或单位。确定代扣代缴义务人,有利于加强税收的源泉控制,简化征税手续,减少税款流失。代扣代缴义务人主要有以下两类:

(1)向纳税人支付收入的单位;

(2)为纳税人办理汇款的单位。

代扣代缴义务人不同于代收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义务人不持有纳税人的收入,无法从纳税人的收入中扣除应纳的税款。代扣代缴义务人则持有纳税人的收入,因而可以扣除纳税人的应纳税金并代为缴纳。

对税法规定的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应向其颁发代扣代缴证书,明确其代扣代缴义务。代扣代缴义务人必须严格履行扣缴义务。对不履行扣缴义务的,税务机关应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置,并责令其补缴税款。

纳税人:依照税法规定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在中国,纳税人包括:①全民所有制企业。②城乡各类集体所有制企业。③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④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⑤私营企业。⑥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户、承包户。⑦依税法规定应纳个人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的个人。纳税人是按照税种确定的。

~~易错题~~

A、7   B、10

C、15  D、30

A、7    B、10

C、15   D、5

A. 境外的单位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

B. 非居民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

C. 境外的个人销售境内的不动产,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D. 非居民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发包方、劳务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A.境内代理人   B.银行

C.购买者   D.境外单位

【看这里~】

要是大家有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管理实践-财务;同时本站管理实践栏目整合了我们为大家准备的商学分类,都可以来体验一下哦~~

本文来源:https://www.wzktys.com/zigekaoshi/119134/

为您推荐

热门推荐

京ICP备18066668号

CopyRight 1996-2018 https://www.wzkty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天涯招考网 版权所有